古今中药计量换算
中药计量的历史变化
古代度量衡制历经多次变革,重量单位也不例外,方剂中常用的“两”就有很大的变化。以考古发现为基础,经现代研究确定,秦、西汉时期一两只有15.6g,东汉时一两变为约15.4g,魏、晋时期一两是17.7g,隋唐宋元一两多在40g以上,直到明清两代才大体稳定下来,变化较小,一两约37.3g(数据引自邱隆《中国历代度量衡单位量值表及其说明》)。
1929年,旧制一市斤被定为500g,但中药计量仍被作为例外对待,承袭旧制不变。直到1959年,才改16两一斤为10两一斤。
现在我国对中药生药计量采用公制,中药剂量统一用克(g)表示,对于古方用量的计算仍按1斤=16两计算。当然,对古方药物剂量进行换算还要考虑很多其他因素,如有的方书在传抄过程中被后人改动了计量单位,也有后代人因固守传统使用了前朝的斤两,换算仅供参考,因此,剂量的选择还是要以临床实际情况为根本。
中医药特殊计量
古代医药著作中还使用了一些特殊或模糊的“量”名,现择要列举。
1.方寸匕:古代盛药量器,犹今之药匙。《政和证类本草·序例上》:“方寸匕者,作匕正方一寸,抄散取不落者为度。”一方寸匕约等于现代的2.74ml,盛金石药末约为2g,草木药末约为1g左右。
2.钱匕:古代量取药末的器具。用汉代的五铢钱币盛取药末至不散落者为一钱匕;用五铢钱币盛取药末至半边者为半钱匕;钱五匕者,是指药末盖满五铢钱边的“五”字至不散落为度。一钱匕约今五分六厘,约合2g强;半钱匕约今二分八厘,约合1g强;钱五匕约为一钱匕的四分之一,约今一分四厘,约合0.6g。
3.刀圭:古代量取药末的器具。《政和证类本草》引陶弘景《名医别录》:“凡散药有云刀圭者,十分方寸匕之一,准如梧桐子大也。”明·董毅《碧里杂存·刀圭》:“形正似今之剃刀,其上一圈正似圭璧之形,中一孔即贯索之处。盖服食家举刀取药,仅满其上之圭,故谓之刀圭,言其少耳。”
4.一字:古以唐“开元通宝”钱币抄取药末,将药末填满钱面四字中一字之量,即称一字,约合今之0.4g。
5.鸡子黄大:这是采用取类比象的思路确定用药分量的一种方法。如《伤寒论》大青龙汤中的石膏,“如鸡子黄大”。一鸡子黄大略等于40颗梧桐子大,约合9g。
6.枚:果实记数的单位。随品种不同,亦各有其标准,如大枣十二枚,则可选较大者为一枚之标准。
7.握、把:部分草本类药物的一种约略计量单位。
8.束:部分蔓茎类药物的一种约略计量单位。以拳尽量握之,切去其两端超出部分,称为一束。
9.片:亦为一种约略计量单位。如生姜一片,约计一钱(3g)。
10.盏、杯、碗、盅:为药液(或水、酒)的约略计量单位。通常的容量约合今之150~300ml。另外,在古代方书中或在民间用药时,还有一些模糊的计量名称,如一捻、一撮、一指撮等,无非是言其少,约为几克的分量。(摘自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《常用有毒中药的临床研究》)
(来源:中国食品药品网)